12月4日
是第七個國家憲法日
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
第三個全國“憲法宣傳周”
2020年“憲法宣傳周”主題是
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
大力弘揚憲法精神
我們要主動學習憲法
領會憲法基本精神
理解憲法重要意義
切實增強憲法觀念
積極維護憲法權威
才能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權益
關于憲法和國家憲法日
你知道多少呢?
跟著我們一起來看看吧!
01
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。全面貫徹實施憲法,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。
我國現行憲法包括哪幾個部分?
共有5個部分。分別是:序言、第一章“總綱”,第二章“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”,第三章“國家機構”,第四章“國旗、國歌、國徽、首都”。
設立“國家憲法日”,是一個重要的儀式,傳遞的是依憲治國、依憲執政的理念。設立國家憲法日,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,更要使這一天成爲全民的憲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、憲法至上、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。設立國家憲法日,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。權力屬于人民,權力服從憲法。公職人員只有爲人民服務的義務,沒有淩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。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爲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。
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,曾在1954年9月、1975年1月、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後制定、頒布了四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。我國現行憲法爲1982年憲法,並經曆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共計五次修訂。
?政治權利和自由。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,監督權,議論、出版、集會、結社、遊行、示威的自由等。
?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。
?社會經濟權利和文化教育權利。
?保障婦女的權利,保護婚姻、家庭、母親、兒童和老人,保護華僑、歸僑、僑眷的合法正當權利等。
法令行則國治
法令弛則國亂
讓我們攜起手來
一起自覺尊崇憲法
學習憲法、維護憲法
爲建設法治國家
法治社會貢獻積極力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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